問答題
【簡答題】某稽查局工作人員王濤、李靜在對M公司2007年的納稅情況依法進行檢查時發(fā)現(xiàn),該公司以大頭小尾虛開發(fā)票的手段進行偷稅,偷稅數(shù)額為7,0000元。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補繳所偷稅款,征收滯納金,并準備依法對其偷稅行為按所偷稅額處以50%的罰款。在履行了告知程序后,該公司第二天即要求舉行聽證會。稅務機關接受了這一請求,并在規(guī)定期限內(nèi)由王濤主持舉行了聽證會。聽證會上,雙方激烈爭辯,聽證主持人認為M公司法定代表人態(tài)度不好,不能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工作,當場決定對其偷稅行為按其所偷稅額罰款1倍。稅務機關當場開出《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經(jīng)宣告后交給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,并當場收繳罰款5,000元,其余罰款限期繳納。就此案情,請回答下列問題:該稅務機關的行為違背了《行政處罰法》的什么原則?
答案:
稅務機關經(jīng)聽證,對M公司偷稅行為由原來處以偷稅額50%罰款變更為1倍罰款的決定,違背了"不因申辯而加重處罰"的原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