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景
某機場工程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后,開始對本項目籌集資金和施工圖設計。該項目資金由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兩部分組成,自籌資金已經全部到位,銀行貸款預計于2010年7月30日到位,2010年3月18日設計單位完成了初步設計圖紙,12日進入施工圖圖紙設計階段,預計5月8日完成施工圖設計。因考慮到該項目要在年底前竣工,遂決定于3月19日進行施工招標,招標方式采用邀請招標方式,并于3月20日向與其合作過的施工單位中選擇了兩家發(fā)出了投標邀請書。
問題
(1)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應該具備的條件有哪些?
(2)本項目在上述條件下是否可以進行工程施工招標?為什么?
(3)在何種情況下,經批準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招標?
(4)招標人在招標過程中的不妥之處有哪些?說明理由。
背景
某機場工程因技術難度大、工期緊,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設備和同類工程施工經驗要求較高。該機場在對相關單位進行了考察以后,于2010年6月2日向具備承擔該項目能力的A、B、C、D四家承包商發(fā)出了投標邀請函,四家承包商均接受了邀請,并于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了投標文件。經合法的開標、評標,按照招標文件中規(guī)定的綜合評標標準,承包商C中標,并于2010年7月10日收到了中標通知書。作為中標的施工單位承包商C與機場簽訂了該機場施工的承包合同,合同中約定了工程款600萬。按照法律規(guī)定雙方進行了備案。但機場希望價格再低一些,于是于2010年7月12日至18日與承包商C負責人就合同價格進行了多次談判,最終使承包商C將合同價降到了機場方要求的520萬,雙方于2010年7月20日重新簽訂了書面合同。
問題
(1)該機場在招標過程中僅邀請了四家承包商,是否違反招標法?
(2)機場方與承包商C進行的價格談判是否符合我國招投標法?
(3)該機場工程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完成,并進行了竣工驗收,承包商C想要到600萬工程款,合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