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對房地產(chǎn)估價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,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,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產(chǎn)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
B.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鑒定申請之日起10日內(nèi),對相關評估技術問題進行審核,出具書面鑒定意見
C.評估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,房地產(chǎn)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出具評估報告
D.評估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,應維持評估報告
E.被征收入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鑒定意見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,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