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,甲房地產開發(fā)公司(以下簡稱甲公司)依法取得一宗城鎮(zhèn)商住綜合用地,面積35畝,出讓價185萬元/畝,土地使用權年限為該類用地的法定最高年限,出讓年限從2005年2月起計。甲公司用該宗地上的在建工程進行抵押貸款。2006年3月12日,經評估,在建工程的市場價值為8000萬元,其中在建工程拖欠工程款2000萬元。2009年8月,人民法院查封其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拍賣抵債,并委托某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其市場價值為6800萬元。
如果拍賣最終應價為6500萬元,則該應價為()。
A.無效應價
B.有效應價
C.可以成交的價格
D.不確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