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.32 B.36 C.68 D.132
A.改用Box-Behnken設計試驗方案 B.改用三水平設計CCC C.使用中心復合設計近似旋轉性試驗方案,軸向延伸試驗點自定義改為38.5和51.5,其他不變 D.使用中心復合設計CCI試驗方案,先確定軸向延伸試驗點為38.5和51.5,再反推出高、低水平試驗點為40.4和49.6
A.部分因子試驗只能分析主效應,不能分析交互效應 B.部分實施因子試驗只做全因子試驗中的部分設計點來進行分析 C.全因子試驗可以分析到全部交互作用 D.試驗因子個數(shù)超過5個以上時,一般不建議使用全因子試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