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答題
【案例分析題】2013年6月11日,A縣煙草專賣局接到群眾舉報,稱本縣店主為宋某的持證零售戶“晨曦小賣部”存在嚴重涉煙違法行為。A縣煙草專賣局立即組織執(zhí)法人員進行深入調查。通過近一個月的守候監(jiān)視,執(zhí)法人員認為時機成熟,遂決定在店內交易過程中展開行動。7月9日上午,當場查獲宋某向B縣卷煙零售戶李某一次性銷售真品卷煙178條,銷售金額1780元。對于李某的違法行為,A縣煙草專賣局認為應由B縣煙草專賣局進行管轄,所以依據法定程序進行了案件移送。B縣煙草專賣局在接到移送材料后,指定執(zhí)法人員小郭負責進行審查。3日后,專賣科長認為應由違法行為發(fā)生地的A縣煙草專賣局管轄,于是作出了不接受的決定,并電話回復了A縣煙草專賣局。B縣煙草專賣局在接受案件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?請指出正確做法.
答案:
(1)指定小郭一人負責審查工作錯誤,應指定2名或2名以上執(zhí)法人員進行
(2)由專賣科長作出不接受的決定錯誤,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