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藥廠請求某醫(yī)院腫瘤科對某種藥物進行三期臨床觀察試驗,該藥物主要是通過對機體免疫功能的調節(jié)作用而抑制腫瘤的生長。根據藥物臨床觀察試驗的要求,選擇受試者的標準之一是確診實體腫瘤并停用抗腫瘤治療3個月的患者。
請你對這個三期臨床觀察試驗進行評價,即選擇受試者的標準是否合理,并說明它存在什么倫理問題?某患兒,女,5歲,因患腎炎繼發(fā)腎功能衰竭住院三年,一直做腎透析,等候腎移植。經醫(yī)生與患兒父母商討,同意家屬進行活體腎移植。經檢查,其母因組織類型不符被排除,其弟年紀小也不適宜,其父中年且組織類型符合。醫(yī)生與其父商量作為供者,但其父一番思考決定不做供者,并懇請醫(yī)生告訴他的家人他不適合做供者,因他怕家人指責他對子女沒有感情。醫(yī)生雖不太滿意還是按照患兒父親的意圖做了。
請對上述案例中的醫(yī)生的行為進行倫理分析,并分析患兒父親的做法是否符合義務論與效果論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