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、受到罰款處罰的人都應當自公安機關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(nèi),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
B、在邊遠、水上、交通不便地區(qū),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罰款決定后,被處罰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,經(jīng)被處罰人提出,人民警察可以當場收繳罰款
C、當事人拒不繳納罰款,經(jīng)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,可以處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
D、人民警察當場收繳罰款,不出具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(tǒng)一制發(fā)的罰款收據(jù)的,被處罰人可以拒絕繳納罰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