礦井主要泵房應當至少有2個安全出口,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,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; 另一個出口通到井底車場。
礦井應當配備與礦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; 排水管路、配電設備和水倉等,確保礦井能夠正常排水。
應當立即停止作業(yè),報告礦調度室,并發(fā)出警報,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