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令罪人選精米以供祭祀。秦漢時的一種刑罰﹐施于高級官員命婦及其后裔中的女子犯罪者。 2.秦、漢時女犯徒役三年的刑名。
秦漢時的一種徒刑。因最初為宗廟采薪而得名。鬼薪從事官府雜役、手工業(yè)生產(chǎn)勞動以及其它各種重體力勞動等。
故意捏造事實向司法機關(guān)控告他人,使無罪的人被判有罪,或使有輕罪的人被判重罪,告人者要按其所誣告他人的罪受到懲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