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的發(fā)行期限為()年。 Ⅰ1 Ⅱ3 Ⅲ5 Ⅳ7 Ⅴ10
A.Ⅰ、Ⅱ、Ⅲ、Ⅳ B.Ⅰ、Ⅱ、Ⅳ、Ⅴ C.Ⅱ、Ⅲ、Ⅳ、Ⅴ D.Ⅰ、Ⅲ、Ⅳ、Ⅴ E.Ⅰ、Ⅱ、Ⅲ、Ⅳ、Ⅴ
根據《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(fā)行辦法》,可以發(fā)行專項債券的政府有()。 Ⅰ省級政府 Ⅱ自治區(qū)政府 Ⅲ直轄市政府 Ⅳ地級市政府 Ⅴ經省級政府批準的計劃單列市政府
A.Ⅰ、Ⅱ、Ⅲ B.Ⅰ、Ⅱ、Ⅲ、Ⅴ C.Ⅱ、Ⅲ、Ⅳ、Ⅴ D.Ⅰ、Ⅲ、Ⅳ、Ⅴ E.Ⅰ、Ⅱ、Ⅲ、Ⅳ、Ⅴ
以下可以發(fā)行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的主體有()。 Ⅰ省政府 Ⅱ自治區(qū)政府 Ⅲ直轄市政府 Ⅳ縣政府 Ⅴ經省級政府批準自辦債券發(fā)行的計劃單列市政府 Ⅵ縣級市政府
A.Ⅰ、Ⅱ、Ⅲ、Ⅴ B.Ⅰ、Ⅱ、Ⅳ、Ⅴ C.Ⅱ、Ⅲ、Ⅳ、Ⅴ D.Ⅱ、Ⅳ、Ⅴ、Ⅵ E.Ⅰ、Ⅲ、Ⅳ、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