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答題
【案例分析題】鄧某等15人系某住宅公司建筑工程隊工人,月工資標準為750元。1996年9月,該公司決定建筑工程隊實行日工資制,公司以月工資750元除以每月日歷天數(shù)30天,得出日工資25元。小時工資用日工資25元除以8小時得出3.13元。10月份發(fā)工資時,鄧某等人實得工資529元,比過去少了221元。鄧某等人找到公司,提出日工資標準太低,要求改正。公司以日工資是由月工資標準換算而來為由,不改正。為此,鄧某等人向當?shù)貏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。該公司的決定有沒有錯誤,錯在哪里?
答案:
從本案的情況看,該公司在計算勞動者工資時,把規(guī)定的應按勞動者月工資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數(shù)折算,沒有扣除法定節(jié)假日和公休日,...